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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门市残联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残疾人信访诉求工作方案
日期:2016-09-20 16:16:26

    为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和市委、市政府决策部署,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,根据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荆门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试点工作方案》的通知要求,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,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
    一、工作目标

   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,依法维护和保障残疾群众合法权益,进一步理清信访与行政、司法等其他法定途径的边界,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,保障合理合法诉求。使残疾人信访投诉请求能够按照清单规定合理分流、依法处理,转变一些残疾人“信访不信法”观念,引导残疾人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,依法理性反映诉求。

      二、工作任务

(一)依法制定清单。根据法定职责和信访目的,梳理残疾群众的投诉请求,按类别进行归类。梳理本系统现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列出《市残联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残疾人信访诉求清单》,明确每一种法定途径适用的条件、主体、时限,操作程序和法律依据,做到于法有据、要素齐全、简便易行。
(二)明确法定途径。第一,要明确内涵。“法定途径”应包含三个要件:1.现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;2.一般应具备明确的主体、时限和操作程序等要素;3.经过该途径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。第二,要确定外延。对照以上三项标准,对涉及残疾人现行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,对符合条件的法定途径逐一列举。
(三)分类处理清单。对信访投诉请求,通过信访渠道以外的法定途径解决的,依法导入法定途径处理,形成信访投诉请求与法定途径一一对应的工作清单。不能通过以上途径解决且符合《信访条例》第十四条规定的,作为信访事项,按照《信访条例》规定处理。
(四)落实引导职责。一要按照“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”的原则,向社会公开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清单。二要加强对残疾人的宣传引导,“清单”要让残疾人看得懂,知晓自己的信访投诉请求“找谁办、谁必须办”。使全系统职工精准把握分类处理工作要求,提高依法办事能力。
三、工作部署
(一)完善措施(7月20日前)。建立甄别、引导、分流、接收、反馈、公开等工作流程,明确责任科室、责任人。责任科室要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,认真分析残疾人信访投诉请求的不同信访形式,按照《法定途径清单》等工作制度落实。
(二)形成清单(8月20日前)。要依法梳理并出台法定途径清单。做到于法有据,使分类处理清单在现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有明确依据;要素齐全,梳理出来的清单都要有适用的条件、主体、时限、操作程序和法律结果,明确某一类的投诉请求按照哪一个法律法规应该怎么办;简便易行,既看得懂、用得了,又让残疾人的投诉请求按照这个途径走得通、能解决。
(三)总结推进。要对信访投诉请求分类处理工作认真组织自查,,每年12月初组织自查,查漏补缺;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,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深入查找原因,确保工作顺利开展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强化担当,统筹推进。要将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工作作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举措,保证系统上下步调一致,有序有力落实。
(二)强化沟通,确保实效。要形成部门间衔接贯通的工作机制,对一些疑难复杂的投诉请求,特别是同一信访事项涉及多个诉求、多个途径、多个部门的,要充分沟通,增强分类处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。
(三)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到位。各部门科室要担负起协调指导责任,跟进了解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,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。
 
 
2016年8月16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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